一、产品介绍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在江西银行办理的未到期的具有个人定期存款性质的权利凭证作质押,从本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二、借款人条件
1.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最长不得超过6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能够提供本人名下合法有效的个人定期存单,移交江西银行作为贷款的质押物;
3.申请贷款时在江西银行不存在到期未还的逾期贷款本息;
4.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5.在江西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三、借款人需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
3.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
4.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书或客户经理现场核实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记录和社保缴存记录;
5.拟质押的个人定期存单;
6.提供借款人在江西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
8.江西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贷款期限和额度
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
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质押物价值的90%
五、还款方式
一次性还本付息、按月还息到期还本、等额本金、等额本息。
六、办理流程
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贷款发放。
贷款金额在30万以下的可在线申请,登录我行手机银行-选择“手机秒贷”界面即可申请。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江西银行各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