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业务是指江西银行接受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委托,由委托人提供委托资金,受托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产品特点:
委托贷款业务具有管理规范、方式灵活、操作便捷、受理速度快、收费合理的特点,同时受托行还可以代委托人办理以下事项:
●代为监督贷款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
●代为监督借款人、保证人的生产经营情况;
●代为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质押物和权利凭证;
●协助委托人收回贷款本息;
●代扣代缴利息税;
●委托人委托的其它事项。
办理流程:
●委托人向我行提出委托贷款申请;
●受理银行审查委托资金来源、借款用途、还款来源等;
●委托人与我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外币委托贷款则需根据委托资金来源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委托人确定贷款对象后,委托人、银行、借款人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人要求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的,银行与借款人签订担保合同;
●委托人签发《委托贷款通知书》,银行在委托资金到位后发放贷款;
●委托贷款后期管理。银行可以协助委托方监督管理委托贷款,协助收回贷款本息。